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在国内设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燃气壁挂炉专业公司/制造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注册资金:供应商注册资金须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其它等值货币资金,外币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首次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提供注册资金证明)
3)营业收入:供应商2020-2022年3年累计营业收入应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2022年营业收入应在9亿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相应年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销售业绩:供应商的产品品牌有2020年后(含2020年)与至少三家房地产企业总部或下属材料公司有燃气壁挂炉产品全国范围的战略合作协议(提供协议扫描件)。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信息;
c.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招商局集团或招商蛇口存在被处理的情形且在处理期限内(包括取消在招商局集团范围内的中标资格或在招商蛇口范围内取消中选资格);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及相关网站截图)
6)本次电子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竞价。
7)其他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8)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其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响应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其报价资格将被否决,并且采购人有权按照按照采购人的采购管理制度对弄虚作假的供应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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