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被政府公布过的不合格供应商,被司法部门处罚过的;
②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或被索赔过的。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须提供标的内所涉及厂家出具的项目报价授权函扫描件。有效授权的项目授权函是指:如此品牌资质发放方式是由原厂授权,报价方须提供原厂出具的项目授权函;如此品牌资质发放方式是由分销商(总代)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分销商(总代)授权的项目授权函的同时须提供分销商(总代)代理资质有效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