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
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食堂服务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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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14723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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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及内容: |
1.釆购范围: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霞山港区食堂、宝满港区食堂(含海港大厦机关配餐点)和调顺港区食堂服务业务,现场送餐服务及其他经双方协商的业务等食堂服务外包业务。2.服务期限:本作业外包服务合同期限采用“固定服务期限+弹性服务期限”模式,采取“1年+1年”模式,其中固定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弹性服务期限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在固定服务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中选人满足采购人各项可续约指标要求且采购人未在有效期限届满前60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续期一年(即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考核不合格不再续期。合同期限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业务范围进行增减。3.服务地点:宝满港区食堂(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8号)、霞山港区食堂(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二区)、调顺港区食堂(湛江市赤坎区调顺街道调顺路110号三分公司俱乐部楼)。4.含增值税最高限价:402万元人民币/年。5.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6.履约保证金金额:18万元。7.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0月11日早上9点30分组织踏勘现场;联系人:谢经理,联系方式:13509937511;集中地点:湛江市霞山区宝港大道10号综合楼4楼发展分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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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若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注册资金的查询截图。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报价时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或以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与承诺函。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备至少1项1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或劳务服务业绩,报价时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须体现评审内容,若合同未体现评审内容,应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作业内容或结算金额证明文件,原件待查)。4.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中选后为本项目配备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以上学历,具有两年或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报价时须提供承诺函。5.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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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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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截止时间: |
2023-10-12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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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截止时间: |
2023-10-13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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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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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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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开启时间: |
2023-10-1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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